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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将严查三类企业五类工程

  东莞将严查三类企业五类工程
 
  东莞新闻网 即日起至明年春节前,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
 
  日前,根据省有关部署,市住建局发布《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此次专项行动。行动从即日起一直持续到2017年1月31日,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均纳入此次行动范围中。
 
  此轮专项行动为期约三个月。活动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纠、执法抽查和督导检查四步骤。
 
  其中,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要在11月30日前,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100%全覆盖检查,对查出有安全隐患、问题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整改到位。特别是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等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保100%整改到位。12月底前,滚动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100%整改完毕。
 
  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对负责施工安全监督的工程项目,按照上述“严查的重点内容和严处措施”开展监督执法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
 
  专项行动期间,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将对开展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对全市部分地市的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负责同志要带队深入一线督促检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监督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档立册、跟踪到底、整改到位,重大问题要挂牌督办。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坚决依法严厉处罚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进行表扬,对工作不认真开展整治工作或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部门或机构,进行约谈或批评。
 
  要确保“五个一批”的成果,即及时排查出一批问题和事故隐患,督促整改一批问题和事故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曝光一批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例,建立一批长效工作机制和制度。
 
  本次专项行动,针对事故易发的企业、项目、部位和形式等,确定重点排查内容,全面开展排查,重点严查“三类企业、五类工程、十二种行为”。
 
  其中,今年以来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企业或工程项目负责人被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达到满分值70%的企业,以及违反安全管理法规被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被停工整改的企业;被列入重点严查三类企业。
 
  城市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有深基坑、高大支模、地下开挖、使用大型起重设备的项目;文明施工水平差、工地管理混乱的项目;安全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项目;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以及离既有建构筑物较近的工程项目;被纳入重点排查五类工程。
 
  现场检查中,12种行为被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包括建设单位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资质的单位;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未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就违规开工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现场起重设备未纳入登记备案或未经检测合格就投入使用;施工单位存在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法规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包代管的行为等。(记者 吴碧华)(来源:东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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