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全面调整的士起步价
石龙全面调整的士起步价
记者从石龙交通分局获悉,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从10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对全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进行调整,“蓝的”和“黄的”起步价统一调整为8元/2公里。目前,石龙已经全面完成调价工作。
据了解,这次出租车标价调整主要是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标价调整后,“蓝的”起步价由原来的7元/2公里(每车次1元燃油附加费),“黄的”起步价由原来的6元/2公里,统一调整为8元/2公里,取消燃油附加费。超过起步里程(2公里)后,“蓝的”由原来的2.4元/公里和2.6元/公里,“黄的”2.4元/公里统一调整为2.75元/公里(每364米跳表1元)。
石龙交通分局综合股副股长徐雄杰:“根据市发改局的规定,由10月10号开始,东莞市的出租车实行新的标价,我们石龙镇的东江公的公司已经在10月30号率先将标(价)调整了,已经开始运行新的出租车的标价,这个(新的)出租车标价是从10月10号至12月31号,统一这段时间内,全市都按照这个规定来执行。可能有市民这段时间乘坐出租车时会见到有两种不同的标价,因为根据规定,这段时间每个镇的出租车公司会陆陆续续更新和调试标价,可能会存在一个先后次序,现在市场上的出租车可能会有两种的价钱标示出来,根据调试进度,在12月31号前,所有的出租车和所有的镇街公的公司都会按照这个新的标价来运行。”
根据市发改局要求,出租车经营者必须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车上显眼处贴上由市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监制的价格标签,接受群众监督。
石龙交通分局综合股副股长徐雄杰:“司机我们已经作出呼吁,市民乘车前,司机会向市民讲清楚新的标价运行。如果市民有不清楚或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致电东江公的公司和我们交通分局,(我们)都会提供协助和指导。”
此外,有关部门提醒出租车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出租汽车的运价规定,如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记者 熊婉萍 刘汝球)(来源:东莞阳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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