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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价格纠纷由属地管理 新规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电商价格纠纷由属地管理 新规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火热的“双十一”大战即将启幕,而对电商“虚构原价”“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消费者一旦遇到纠纷,投诉时涉及跨地域的往往会被推来推去,今后这一尴尬或将得到妥善解决。《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日前正式发布,进一步明确了网上交易价格监管的属地责任,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新规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为1年。
 
  针对网络交易价格管理的原则,该规定明确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系电商实施,由电商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系平台实施,或系平台和电商共同实施,均由平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
 
  对于电商所在地出现难以确认的情况,按新规要求由最先接收举报的价格主管部门在收到举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从12358价格监管系统向平台发送电子协查文书,通过平台查找电商所在地。若通过平台查找不到被举报的电商,最先接收举报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地址,或者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的地址,实地调查取证。确实无从查找的,妥善保存调查证据和平台提供的相关材料,依规不予立案,办结举报并告知举报人。
 
  有关业内人士分析称,早前无论是价格体系还是广告法,在网络管辖地这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争议,而新规对于责任管辖地进行明确区分,有利于节省消费者维权时间和维权成本。(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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