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援助工人追回213万余元经济补偿金
东莞法援助工人追回213万余元经济补偿金
今年7月12日,詹某的工厂倒闭后失联,拖欠了谷某等88名工人的工资。之后,谷某等人在法援律师帮助下,向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厚街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庭审理,仲裁裁决詹某一次性支付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213万余元。
谷某等54人于2011年12月2日到2016年3月16日期间,先后入职詹某经营的东莞市某鞋业有限公司。今年7月的一天,公司员工被村委会告知,工厂已经解散。
谷某介绍,工人们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有缴纳社会保险,但从今年2月份开始,虽然社保费用正常扣除,但实际上公司并未帮他们购买。谷某说,工厂无人管理,无人发放工资,无组织无管理,属于停业状态,今年7月13日,因为詹某没有及时发放工资而解除劳动关系。为此,谷某等请求仲裁庭裁决詹某补发工资及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审理中,双方均确认今年5月、6月、7月12天工资尚未发放。
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仲裁庭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仲裁裁决詹某一次性支付谷某等88人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213万元余。
律师释法
恶意欠薪或会触犯刑律
因无力支付律师费,谷某等88名职工到广东省暖心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广东省暖心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是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单位,也是广东省首家民办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谷某等人的诉求符合相关规定,中心决定为谷某等88名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并委派广东国亮律师事务所的张丹丹律师、金波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律师介入后,积极引导谷某等工人依法维权,并依照法律规定向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厚街仲裁庭申请仲裁,仲裁庭最终裁决企业需向职工支付所拖欠工资及补偿金合计213万余元。
律师提示:工人工资不能拖欠,企业无论因何原因关停,都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否则除了需承担法律责任外,还有可能构成“恶意欠薪罪”招致牢狱之灾。(来源:东莞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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