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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内河涌“涌长制”今起实施

  长安镇内河涌“涌长制”今起实施
 
  记者了解到,长安镇内河涌“涌长制”今起正式实施,这是长安镇委、镇政府抓治水的具体行动。
 
  根据《长安镇内河涌“涌长制”实施方案》,镇长担任长安镇“河长”,镇政府设“河长”办公室,与长安镇环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为河长的联系部门,东引河等16条河涌各设涌长一名、副涌长若干名,由挂片的长安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涌长,内河涌流经的社区书记担任副涌长,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在涌长的指导下,落实好水环境综合治理日常工作,促进水环境状况持续改善。
 
  据了解,“涌长制”是长安镇落实河涌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的有效抓手,也是水污染治理向常态化转变的根本举措,各条河涌的涌长将主动牵好头、负起责,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牵头组织开展河涌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和保护管理等重点工作;经常深入一线,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面对突发情况或重大问题,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着力抓重破难,加大工作协调力度,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各项整治工程的进度。各副涌长、有关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水环境治理的相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记者 李华文 陈亮宇)(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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