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每年投4000万修缮校舍改造消防
东莞:每年投4000万修缮校舍改造消防
昨日,东莞市教育局就《市直属公办学校消防改造和校舍修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市政府将设立市直属公办学校消防改造和校舍修缮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在2017年至2020年间连续四年每年预算安排4000万元,共1.6亿元,作为市直属公办学校消防改造和校舍设施维修修缮专项资金使用。
如果你有意见的,可以在2月3日前,把您的意见发到电子邮箱d23126101@126.com,提出意见、建议。
每年投4000万修缮校舍改造消防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文件,结合东莞实际,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直属公办学校消防改造和校舍修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为改善市直属公办学校办学条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的公共预算资金。
专项资金安排上,市政府设立市直属公办学校消防改造和校舍修缮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在2017年至2020年间连续四年每年预算安排4000万元,共1.6亿元,作为市直属公办学校消防改造和校舍设施维修修缮专项资金使用,支出项目列入当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直属公办学校消防改造、校舍设施维修修缮项目。
10万元以上项目可申报专项资金
市直属公办学校要获得专项资金,需要先申报。单个项目或成批同类项目超过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学校消防、校舍设施维修修缮项目可以去申报该专项资金。学校申报时,需要提交学校校舍修缮或设施维护项目申报表,以及由符合资质的单位出具申报项目造价清单或项目概算。
学校根据需提供申报材料要求,在项目资金使用的上一年的3月15日至4月30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对学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预审,重点审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再组织人员到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审查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然后根据预审和实地考察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涉及学校安全问题或影响到学校正常教学的项目给予优先安排,制订分配方案,经市教育局局务会议审批。
项目专项资金安排结果须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由市财政局拨款。(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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