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出台20条“倍增计划”措施扶持24家市镇试点企业
茶山出台20条“倍增计划”措施扶持24家市镇试点企业
3月1日,茶山镇召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暨企业倍增计划工作会议。总结了去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工作情况,详细解读了《茶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 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并公布了入选镇“倍增计划”的20家试点企业。
会议指出,茶山将以市“倍增计划”1号文为指导,为突破企业发展变化中所遇到的瓶颈和困难,结合茶山实际,决定实施茶山镇试点企业“倍增”计划。
目前,茶山被纳入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有茵茵股份、悠派智能、华美食品、新盟食品等4家企业。为更好提升茶山企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茶山按照“选好选优,培优培强”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内从民营制造、高新技术、外商投资、已挂牌“新三板”及上市后备企业等四个类别中再选出20家企业作为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为大力支持企业发展,茶山镇出台20条“倍增计划”措施,扶持24家市镇试点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和效益倍增,这也是该镇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
记者了解到,这20条“倍增”措施创新政策、产业、资金、土地,以及人才等要素的供给,含金量更高、针对性更强,个性化扶持方面也进一步凸显。其中,在用地方面,鼓励试点企业在不增加用地的情况下,采取“工改工”措施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将试点企业优质项目纳入镇重点项目管理,参照市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统筹每年全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解决项目新增用地需求;创新土地供应,出让土地依法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的,在公平、公正、不排除多个市场主体竞争的前提下,可将投资和产业主管单位提出的产业类型、生产技术、产业标准、产品品质要求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而在资金扶持方面,资助比例和限额都按原有资助基准翻一倍执行,资助资源大幅向试点企业倾斜;对成功获得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镇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在企业参加展会、拓展市场方面,以往该镇重点对食品、服装企业进行资金扶持,现在所有试点企业都可以享受到这项政策的红利。
接下来,茶山镇将采取多项措施,保障落实“倍增计划”扶持措施,力求试点企业能够真正受到实惠,突破发展,向自主品牌和自主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实现经济与效益的倍增,进一步把茶山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力求实现2021年GDP达170亿元的目标。
相关链接:
20家镇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1、东莞森玛仕格里菲电路有限公司
2、广东英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东莞市腾信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4、东莞市三肯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5、东莞市箭冠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6、广东福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东莞市思为客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东莞市拓展实业有限公司
9、东莞市奥能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10、广东金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1、广东炎墨科技有限公司
12、东莞市东晨实业有限公司
13、东莞市食滋源食品有限公司
14、广东东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5、广东智盟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16、广东恩典皮具服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广东紫光电气有限公司
18、东莞市毅达电子有限公司
19、东莞市康美臣食品有限公司
20、东莞市汉和食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条“倍增”措施
1、倍增政策支持;
在 “科技茶山”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设立“倍增计划”发展专项,支持试点企业倍增发展。
2、建立需求导向型扶持机制;
深入试点企业开展诊断把脉,围绕不同企业的发展需求,配置菜单式的服务资源和提供定制化的政策支持。对于现行政策未能满足的个性需求,试点企业均可通过“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提交镇政府商议解决。
3、建立领导挂点服务机制;
由镇村两级领导挂点服务,并由联系部门建立企业问题池,通过实时跟踪解决企业政策诉求,切实形成高效便捷的政企对接通道。
4、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创新成果,对成功获得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一次性奖励60万元。
5、提高研发投入力度;
支持试点企业建设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争取5年内建成5个市级以上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对R&D投入占产值比例超过5%,对同比增长部分的3%进行补助,每年最高资助30万。
6、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
对试点企业获得市级以上专项资助的“机器换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等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以及实施智能制造示范、智能化改造和自动化改造等项目,且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助的,按照1 : 0.3进行最高60万元的配套资助。
7、强化“互联网+”要素支持;
对试点企业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信息化集约提升项目、“互联网+”应用项目等信息化项目,且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助的,按照1 : 0.3进行最高60万元的配套资助。
8、鼓励打造品牌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参加知名展会,引导企业打造企业品牌。镇财政对试点企业外出参展进行50%的补助,参展补贴每年两次,每次最高10万元。
9、全力保障用能要素供给;
满足试点企业正常生产用能和运输需求,不纳入错峰用电。
对试点企业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助的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给予最高40万元的补助。对实施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并通过验收达到甲、乙、丙级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10、鼓励企业“原地倍增”;
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允许试点企业提高开发建设强度,放宽限制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同时减免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减轻企业负担。
11、建立集约发展用地指标分配机制;
将试点企业优质项目纳入镇重点项目管理,统筹每年全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解决项目新增用地需求。对于企业提前完成倍增任务且仍有新增用地需求的,可按照其承诺对应倍增年限标准,优先配置用地指标。
12、创新土地供应;
出让土地依法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的,在公平、公正、不排除多个市场主体竞争的前提下,可将投资和产业主管单位提出的产业类型、生产技术、产业标准、产品品质要求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
13、解决企业产权历史遗留问题;
试点企业存在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将全部纳入补办工作范畴。
14、发展总部经济,支持兼并重组;
对试点企业首次实现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次实现年度主营业收入超2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首次实现年度主营业收入超3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试点企业通过市经信局评审认定为成长型中小企业、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5万元。
15、成立产业创新发展基金;
探索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产业创新发展基金。镇财政认缴其中一部分(原则上不超过20%),围绕我镇相关领域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撬动民间资金,优先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投放基金,支持试点企业通过兼并整合、创新研发、多元发展实现做大做强。
16、鼓励对接多层资本市场;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年聘请不少于5人次的交易所专家、股权投资专家、会计师、律师以及证券行业研究员为顾问,辅导试点企业的上市工作。对成功上市和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试点企业,镇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和40万元。
17、降低融资成本;
加大融资租赁支持力度,对试点企业申报市的设备融资租赁贴息项目,每年最高资助额提高至60万元。
18、引进优质人才;
试点企业新引进人才按照初级、中级职称或硕士、高级职称或博士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19、留住骨干人才;
对经认定的试点企业技术骨干及中高层管理人员,按试点企业营收规模将试点企业分成3个扶持档次,每年分别给予每家企业10个、6个和3个名额指标,镇财政按其上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镇级留成部分的80%标准奖励至个人,并每人每月给予一定补贴。安居保障方面,加快规划建设人才公寓,为试点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人才房名额。
20、保障教育资源;
按企业营收规模将试点企业分成3个档次,每年分别给予每家企业6个、4个和2个公办义务教育入学指标;试点企业已享有子女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指标的,数量在原有基础上翻一倍执行。(记者 吴玉莹)(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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