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离交通违法处理离过渡期结束只有两个月左右时间
交警提醒:离交通违法处理离过渡期结束只有两个月左右时间
根据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规定,2017年1月1日之后,全省范围内发生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都按照“应记必记”的原则,严格落实全面记分。交警部门提醒,目前离过渡期结束只有两个月左右时间,为避免出现市民扎堆处理交通违法状况,请广大市民及时处理自己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针对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普通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特意设置了为期半年的处理过渡期(2017年1月1日~6月30日),在此期间市民处理交通违法的,按照原来政策处理,过渡期之后处理的,全面严格落实记分政策。
“应该还有一些市民不知道这个便民政策,另外也有一些市民觉得还有足够时间,不着急。”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表示,希望市民及时处理自己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我们根据相关规定,要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十次以上未处理的车辆号牌,登录进缉查布控系统,只要该车经过我们的卡口,系统就能自动预警,一线执勤交警便可根据预警从车流里将该辆车准确找出来。”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人员表示,从今年年初开始,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依靠缉查布控系统和E-Cars系统在全市范围开展“猎豹”行动,对多宗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的查处就是这项行动的工作之一。
截至目前,交警部门今年已查获150辆因多宗交通违法未处理而被暂扣的车辆。(记者 钟宏连)(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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