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今年交通违法记分政策将大调整

  今年交通违法记分政策将大调整
 
  根据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规定,2017年1月1日之后,全省范围内发生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都将按照“应记必记”的原则,严格落实全面记分。
 
  半年过渡期,所剩时间不多了
 
  为方便群众办事交警部门设置了交通违法处理半年过渡期,针对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普通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特意设置了为期半年的处理过渡期(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
 
  在此期间市民处理交通违法的,按照原来政策处理,过渡期之后处理的,全面严格落实记分政策。
 
  交警发现,目前东莞
 
  前往处理交通违法的市民并不多
 
  交警提醒
 
  距离过渡期结束
 
  只有两个月左右的时间了,
 
  为避免出现扎堆处理交通违法情况,
 
  请市民及时处理车辆的交通违法。
 
  严查“多宗违法未处理车辆”
 
  从今年年初开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依靠缉查布控系统和E-Cars系统在全市范围开展声势浩大的“猎豹”行动,对多宗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的查处就是这项行动的工作之一。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确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机动车。
 
  今年以来,东莞交警部门已查获150辆多宗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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