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燃油附加费于本月27日起已下调
莞讯网讯 记者获悉,省物价局和省交通运输厅日前下发了《关于下调广东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的通知》,要求自1月27日零时起,我市始发的除农村客运外的班车客运(含旅游班线客运)单位计费里程燃油附加费下调为0.01元/人·公里。此前各道路客运经营者及各客运站场已预售的全部客运班线车票,仍按原票价执行。
省物价局要求,各道路客运经营者要规范明码标价和收费行为,在客票上标明收取的燃油附加费金额,同时在汽车客运站等醒目位置进行公布。(黄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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