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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350元/人/月

  东莞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350元/人/月
 
  为了进一步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更好地保障我市老年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按照省今年将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17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从300元/人 月提高到350元/人 月,比国家标准高出280元,比全省标准高出230元,惠及我市约7.7万名老年城乡居民。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和村(社区)分担。
 
  如果您想获得最详尽的政策资讯,请拨打12333或12345咨询服务热线!(来源:东莞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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