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为15名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
	  东莞为15名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
	  日前,东莞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宣誓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班”,并为新一届15名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
	  会场举行了庄严而隆重的宣誓颁证仪式,市司法局副局长袁洪昌宣读选任决定并作动员讲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楚雄对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了要求,为新任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证书。15名人民监督员共同面向国旗进行了庄严宣誓,东莞理工学院教师刘海波代表15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履职发言。宣誓仪式后,举办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冯先美结合实际,从监督工作实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目的是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建立有效监督制约机制,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 自今年4月以来,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密切合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启动新一届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从175名推荐、自荐者中遴选了15名新一届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此次培训后,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将正式履职,标志着我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在新的起点上迈出了更大的步伐。(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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