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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东莞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为充分发挥以案治本廉政警示教育作用,8月29日,市纪委与东莞市中级法院联合组织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旁听由东莞市第二法院审理的刘清涛涉嫌受贿罪案庭审。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刘清涛在任东莞市松山湖公用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过节费、感谢费共计64.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
 
   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市文广新局、市外事侨务局、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的领导干部以及公职人员等237人参加了本次庭审旁听。
 
   庭审结束后,各单位的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受到强烈触动,特别是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的领导干部,看到被告席上的原单位领导同事,因没有守住廉洁底线触犯了法律,失去事业与自由,由此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告诫自己一定要引以为戒。
 
   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是我市2017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运用身边的反面案例警示领导干部自觉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公职人员不断增强坚守法治的定力,进一步认清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用好权,履好职,让权力行走在阳光下。(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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