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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司法与台港澳办携手构建涉港澳台纠纷化解新机制

 
  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东莞市委台港澳办正式签署《关于加强涉港澳台纠纷化解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双方在涉港澳台领域纠纷治理的合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此次签约不仅是对既有协作成果的系统性升华,更以制度设计为牵引,为在莞港澳台同胞合法权益的保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也为东莞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对外开放能级注入了深层动力。当前,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法治作为最具基础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治理手段,正日益成为连接三地、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此次合作正是在这一宏观背景下应运而生,旨在通过司法与行政资源的深度融合,构建起覆盖预防、调解、处置、宣传与人才培养的全链条纠纷化解体系。
 
  东莞中院与市委台港澳办长期以来保持密切协作,已形成目标同向、资源互补、协同发力的良性互动格局。过去数年间,双方联合选聘具备专业背景的港澳台特邀调解员,充实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调解力量,有效提升调解成功率与当事人满意度;持续开展“港澳台青年学生走进法院”品牌活动,连续四年组织超过200名港澳台青年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庭审旁听与实地参访,以沉浸式体验增强其对内地司法制度的理解与认同;针对台资企业集中、涉外经营频繁的特点,组织专项普法活动,为数十家重点台企提供法律风险提示与合规指导,助力企业提升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更于2024年底共建全省首个“港澳台侨学生法学教学实践基地”,目前已接收多批次港澳台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实训,为培养熟悉内地法律体系、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复合型法治人才探索出可行路径。这些务实举措,为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奠定了坚实实践基础。
 
  在签约仪式上,东莞中院副院长谢冠东指出,法院与台港澳办始终秉持共同目标,即通过制度协同与资源整合,为在莞工作、生活、投资的港澳台同胞营造更加安全、公正、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此次签约既是对过往合作成果的固化与提升,更是面向未来深化协作的新起点。市委台港澳办副主任欧阳全表示,此次合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涉外法治体系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落地见效的重要抓手。他强调,协议签署只是开端,关键在于后续联动落实,确保各项机制真正落地见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东莞经验”。市委台港澳办主任黄慧红现场见证签约,凸显了市委对涉台港澳法治合作的高度重视。
 
  根据《合作备忘录》内容,双方将在四个重点方向持续推进合作:其一,常态化开展“普法进企业”与“港澳台青年学生进法院”活动,聚焦企业实际需求与青年群体认知特点,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法治宣传的精准性与感染力;其二,深化“港澳台侨学生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实习实训机制,推动理论教学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为涉外法治人才梯队建设提供支撑;其三,建立重大敏感涉港澳台案件的联合研判与协同处置机制,强化信息互通、风险预判与应急响应,提升纠纷化解的专业性与及时性;其四,以开放姿态探索更宽领域的创新合作,推动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在法律理念、规则衔接、实务交流等方面的互动互鉴,助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目前,相关工作机制已进入细化落实阶段,双方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评估合作成效,动态优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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