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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热疗仪消费欺诈案宣判:商家伪造资质被判退一赔三

  一场价值4.8万元的热疗仪交易撕开了电商领域虚假宣传的暗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近日审结的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以"退一赔三"的判决结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树立新标杆。
 
  成女士的维权之路始于2022年的一次线上购物。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古某通过微信发送的专利申请通知书和检测报告成为关键证据链:扫描报告二维码显示异常,证书编号与签发日期存在时间悖论,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查无实据。经司法鉴定,该公司提供的三份核心文件均系伪造。
 
  涉事企业在庭审中承认材料造假,却诡辩称"质量合格"并质疑消费者身份。其代理人声称委托第三方办理资质认证,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范畴,试图以"经营用途"为由规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法院调查显示,收货地址与消费者身份证地址完全吻合,且交易全程未体现商业属性,彻底击溃商家抗辩。
 
  主审法官朱昉在判决书中指出,经营者明知产品未获专利授权仍伪造文书进行营销,已构成《民法典》界定的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除退还4.8万元货款外,涉事企业需额外支付三倍赔偿金14万元。目前涉案热疗仪已启动退货程序,涉事科技公司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值得关注的是,本案暴露出电商领域资质审核的系统性漏洞。涉事企业通过虚构检测报告、篡改专利文书等违法手段,将未经验证的产品包装成"高科技医疗器械"。专家指出,此类案件中的"专业资质造假+质量合格辩解"已成为新型消费欺诈模式,2023年广东省消委会受理的医疗器械类投诉同比激增67%。
 
  法院在判决同时向电商平台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建立"资质文件双核验"机制,对商家上传的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实行平台初审与官方数据库比对的双重审核。东莞市监局回应称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医疗器械专项治理,重点打击伪造认证文件等违法行为。
 
  本案终审判决书特别强调,消费者留存微信记录、比对官网信息等取证方式为胜诉奠定基础。法律界人士提醒,大额健康消费品交易应要求商家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原件,并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管委"等官方平台核验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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