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

东莞:市管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常委会投票表决,曾平治等7位同志拟提拔使用(名单见附表)。根据市委颁发的《东莞市领导干部任前公示试行办法》的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序号 姓名 性别 初生年月 籍贯 入党时间 工作时间 学历学位 现任职务 拟任(推荐)职务
1 曾平至 1977.10 湖南衡阳 1996.04 2000.07 研究生、硕士 东莞日报社党组成员、副社长 东莞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总编辑)
2 欧阳峰 1974.03 东莞大岭山 2001.05 1998.07 本科、硕士 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3 何兆法 1965.12 湖北阳新 1988.12 1983.10 在职本科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调研员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4 曾莉 1968.03 四川简阳 1988.12 1992.07 研究生、硕士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委员(副处级)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处级)
5 陈溪华 1970.03 湖南衡阳 1999.01 1992.08 研究生、博士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总经济师(副处级)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委员(副处级)
6 梁秀仪 1973.02 东莞石碣 2002.05 1993.03 在职本科、硕士 石碣镇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正科级)、企业工委副书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石碣镇党委委员(正科级)
7 吴庆球 1979.11 东莞望牛墩 2002.01 2002.07 本科硕士 沙田镇、虎门港住房规划建设局局长(正科级) 沙田镇党委委员(正科级)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5月21日至5月27日止

  受理单位: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地址: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

  邮政编码:523888

  联系电话:22836732

  传真电话:22836770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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