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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单位解散商铺租金打水漂

  招商单位解散商铺租金打水漂
 
  彭先生:2013年年底,我花了4万多元租下了南城鸿福路鸿福少年艺术宫的一排商铺,合同约定到2014年8月交付我使用的,可至今商铺都没有交到我手里。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鸿福少年艺术宫更换了招商单位,原来与我签订合同的那个招商单位已经解散了,我交的4万元租金都打了水漂。
 
  走访:新莞人彭先生家住南城,对鸿福商圈比较熟悉。彭先生说,很早之前他就留意到位于鸿福西路的一排商铺一直没有开发往外出租。直到2013年的12月份,他路过鸿福西路时,有销售员在马路上拦住他,向他推销说这里要打造成一个类似青少年活动中心的鸿福少年艺术宫,而且还有政府补贴。“东莞青少年活动中心一直很火爆,很多家长排队都报不上名,如果在鸿福路上开一家少年艺术宫的话,生意一定会很火爆。”彭先生说,当初销售员给他的租赁单价是每平方20元的租金。“这个价格在闹市区是很便宜的一个价格了。”
 
  加上销售员又鼓吹“进驻后政府还有扶持项目”,彭先生心动之下就与对方签订了租赁合同。这份合同显示,彭先生向这家名为东莞妇幼堡的管理公司租下300平米的店铺,每平米每月的租金是20元。合同还约定2014年8月,业主方需将店铺装修好交付租方使用。“当时销售员还跟我说,店铺很抢手,要交点保证金才安全。”彭先生说,他信以为真就取出了辛苦存下来的4万元交给了对方。之后,他就一直在等店铺交付使用。
 
  但到了2014年的6月,彭先生想去看看店铺的进展如何时,就发现店铺还是没有到装修的阶段。“当时妇幼堡公司还在招商,承诺一定会把店铺交付使用。”彭先生说,考虑到毕竟店铺不会凭空消失,他也只能是接受等待。可等到店铺交付使用的约定期限时,彭先生再度来到鸿福少年艺术宫,就发现原来的招商中心已经变样了,换成了另外一家招商公司。“新的招商中心不再承认原先的合同,要求重签,而且每平米的租金上涨到50元。”一同签了租赁合同的林先生说,他们顿时感觉到被骗了,可再也无法联系到原来的招商公司。
 
  回应:南城鸿福少年艺术宫的业主方对此回应称,他们原本是全权委托了广州这家公司来负责招商与经营,但广州这家公司瞒着业主方,私自又找了东莞妇幼堡公司来负责招商,以致出现差错,业主方于是要收回经营权和招商权。对此,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张元龙律师建议,由于前面签订的合同所收取的保证金都是妇幼堡公司收取的,租户需通过法院向对方讨取。(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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