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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将能在民政局网站查询低保对象信息

  未来将能在民政局网站查询低保对象信息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局已经印发《东莞市民政局关于严格执行低保审核审批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今后,东莞市民申请低保时的家庭情况要有审核公示和审批公示以及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长期公示,而此前仅有审核公示。
 
  村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要备案
 
  2013年,东莞市开始实施《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这份办法中规定,村(居)委会应自受理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后初步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这一公示即为审核公示。
 
  根据民政局最新在其官网公布的《通知》,审核公示的时间发生了变化,为期五天的审核公示将在今后增加为7天。同时《通知》还要求各镇街社会事务部门增加审批公示环节,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拟保障金额等,公示时间也为7天。
 
  另外,东莞市民政局在《通知》中强调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的近亲属享受低保要备案存档备查。在低保申请环节,低保申请人如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对已受理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则要进行单独登记,重点核对核查。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应登记备案,填报《备案登记表》存档备查。
 
  民政局在《通知》中表示,镇(街)社会事务部门应当长期公开低保监督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对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的监督、投诉和举报。除了对申请人的监督,公众今后还可以监督在报的低保对象。镇街的社会事务部门应当长期对低保对象的信息进行公示。
 
  在民政局主动公示信息之外,公众未来将能够在民政局的网站查询低保对象信息。(记者 王进波)(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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