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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类人可直接入户东莞

  12类人可直接入户东莞
 
  东莞入户门槛将进一步放宽!2日,《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东莞市鼓励柔性引进海外专家来莞工作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东莞市名师、名医、名家特殊津贴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东莞市技能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等五大人才政策全文发布,面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悉,这5大人才新政主要针对当前人才政策存在的缺位问题进行起草,不同类型人才均有对应的“引才”办法。
 
  1关键词:条件准入入户
 
  年龄放宽至50岁 初级职称可直接入户
 
  此次公布的《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与去年4月发布的条件准入入户政策相比,已在原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门槛。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条件准入的申请年龄统一放宽到50周岁。调整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才、留学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
 
  除此之外,将职称类人才直入门槛从“中级职称”降低到“初级职称”;将“本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从本市院校扩大到全省。这意味着,全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等应届毕业生直接入户东莞。
 
  由此可看,这些入户门槛的降低,有望进一步刺激人才入户东莞。特别是放宽全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等应届毕业生直接入户东莞,有望吸引更多的技能人才来莞落户和就业。
 
  市人力资源局介绍,条件准入的变化还新增了两个准入条件。将“在莞创业依法经营一年以上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纳入直入范围;将积分制类“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在莞累积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近5年获得国家、省及我市技能竞赛奖项”两个积分项目的纳入条件准入范围,其中“近5年获得国家、省及我市技能竞赛奖项”纳入“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2关键词:积分入户
 
  解决“在莞参加社保满5年”群体入户
 
  今日公布的《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部分积分项目作出了优化调整。
 
  市人力资源局介绍,优化调整部分包括:精简与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重复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初级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删除“个人投资、选拔考试、企业引导、对口帮扶、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在莞累积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近5年获得国家、省及我市技能竞赛奖项”等积分项目。
 
  此次对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主要做好与省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的衔接。据介绍,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通过调整部分积分项目,逐步解决“在莞参加社保满5年”群体的入户问题。其中,主要是适当提高参保年限、在莞居住就业年限、镇街引导的指标分值,使目标群体基本达到100分的入户分值。
 
  记者从《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看到,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累计满1年积2分。此外,在莞就业居住1-4年的,每累计满1年积4分;5年及以上的,每累计满1年积6分。
 
  居所情况方面,申请人本人或随迁人员拥有自有居所并且产权清晰,房产在甲类镇街的,积10分;房产在乙类镇街的,积20分;房产在丙类镇街的,积30分。
 
  3关键词:企业自评人才入户
 
  将员工入户决定权下放给7类企业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进一步放宽人才入户限制,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探索实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经过大半年的时间酝酿,《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昨日终于浮出水面。
 
  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在我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市镇(街)重点发展企业等7类企业,探索实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将员工入户的决定权下放给企业。
 
  企业可向当地镇街提出申请,获得自评资格,自主评选、推荐员工入户,进一步吸引和留住人才。记者发现,企业获得自评人才入户资格后,员工入户的准入门槛相对放宽。
 
  该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具备自评资格的企业,其员工还需同时符合四项基本条件、资格条件。例如,资格条件明确,员工在企业从事技术岗位或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属于企业紧缺技术岗位的员工,或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等。
 
  通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方式申请入户的员工,须入户到工作所在地镇街。其中,入户地有3种选择:有自有房产的,可申请迁入自有产权居所单独立户;无自有房产或自有房产与工作所在地镇街不一致的,可申请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型社区。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企业制定自评方案应结合企业实际,着重从用工需求、岗位特点、工作业绩等方面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价。
 
  企业于每年1月底前,向当地镇街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申请自评资格及入户名额。各镇街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小组于每年1月中旬,公布当年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名单。
 
  ■十二类人才可直接入户东莞
 
  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 在莞创业依法经营一年以上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经认定评选的东莞市特色人才,按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规定,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东莞修订人才入户管理办法 昨起征求社会意见 增加企业自评人才入户
 
  ●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也将放宽年龄条件并降低职称门槛
 
  ●调整部分积分项目以逐步解决“在莞参加社保满5年”群体入户问题
 
  在东莞工作的外来人才将新增一个入户东莞的渠道!企业可通过申请自评资格,推荐员工入户。昨日,市人力资源局公布了新修订的《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办法》),增加了企业自评人才入户,且放宽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的部分准入条件。
 
  与之前相比,新《办法》最突出的变化是将人才入户分成了三类:条件准入、积分制入户和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符合准入条件、累计积分达到100分或经企业自评且公示无异议的,可申请获取入户资格。
 
  所谓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是指企业可向当地镇街提出申请,获得自评资格,自主评选、推荐员工入户,进一步吸引和留住人才。
 
  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呢?首先,参评企业员工要具备申请入户东莞市的三项基本条件并在企业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这样就具备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的基本条件了。
 
  然后,参评企业员工要在企业从事技术岗位或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可以向所在企业提出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请:最近24个月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000元;在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参加市、镇举办的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在该企业工作期间获得镇街以上表彰奖励;近5年由所在企业选派参加国内外培训或在职教育并取得证书;企业紧缺技术岗位的员工。
 
  哪些企业可申请自评资格?
 
  新《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在东莞市注册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镇街重点发展企业等七类企业可申请自评人才入户资格。
 
  其中,前六类企业名单由相应主管部门提供给市人力资源局,镇街重点发展企业名单由各镇街确定。
 
  亮点
 
  变化一:
 
  员工入户决定权交给企业
 
  现行的《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于去年颁布,人才入户途径只有条件准入、积分制入户这两类。目前,企业虽可以自评员工技能提高员工职称,使其能享受入学、入户的优惠政策,但要达到高级工级别的才能按照东莞准入人才政策申请入户。初级和中级人才可获一定积分,通过积分申请入户。
 
  而新《办法》将员工入户的决定权下放给企业,企业按照相关条件直接推荐员工入户。
 
  变化二:
 
  部分入户条件放宽
 
 
  新《办法》放宽了部分准入条件,将条件准入的申请年龄统一放宽到50周岁,而调整前的准入条件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才、留学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此外,还将职称类人才直入门槛从“中级职称”降低到“初级职称”,将“本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从“本市院校”扩大到全省。
 
  变化三:
 
  优化调整积分入户项目
 
  积分制类人才入户的实施细则也修订了部分内容,对积分项目进行优化调整,包括精简与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重复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初级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等积分项目。
 
  市人力资源局透露,调整部分积分项目,将逐步解决“在莞参加社保满5年”群体的入户问题。主要是适当提高参保年限、在莞居住就业年限、镇街引导等指标对应的分值,使目标群体基本达到100分的入户分值。(来源:东莞阳光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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