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仁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应加大司法打击力度
廖仁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应加大司法打击力度
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日益成熟,公民个人信息正被各行各业使用和存储,在给人们生活与工作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总经理廖仁斌向《经济参考报》介绍,他在《关于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中建议,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应加大司法惩治打击力度,遏制日益猖獗黑产犯罪态势,同时还应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成为信息产业和国民经济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重要议题。2016年,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等机构联合发布的《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显示,81%的受访者收到过知道自己姓名或单位等个人信息的陌生来电,36%的受访者在租房、购房、购车、考试和升学等行为后,收到过骚扰或诈骗信息。与此同时,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恶性案件也屡屡发生。例如,2016年宋振宁、徐玉玉等人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遭诈骗等案件轰动全国。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近一年中,国内6.88亿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达915亿元。
为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廖仁斌建议,加大司法惩治打击力度,遏制日益猖獗黑产犯罪态势。他在《关于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指出,打击力度不够、违法犯罪成本低是信息犯罪日益猖獗的重要原因,必须进一步加大司法打击力度。一是在立法、司法环节加重对侵害个人信息犯罪的刑事量刑,尤其是加重对个人信息非法采集、非法获取、非法软件设计、非法销售、非法购买等源头侵害行为的刑事量刑,从源头堵住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二是重点打击个人信息犯罪黑色产业,从重点打击具体个别的个人信息非法获取行为转向重点打击从非法采集、非法窃取,非法出售、购买、转售、软件设计,再到非法利用全产业链,以达到治标治本的效果;三是针对侵害个人信息犯罪维权意愿低的现状,政府监管部门、执法部门要建立顺畅的线上和线下投诉、举报通道,实施举报奖励制度,激发和引导群众的举报热情和维权意识;四是结合《网络安全法》、《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涉及个人信息安全的最新法律、法规出台,法制部门要加紧普法宣传,如:充分借助媒体资源,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栏目等;同时在司法体系内部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在违法打击工作中贯彻落实,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高压打击态势。
他同时还建议,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以此促进个人信息保护。他建议,一是建立国家层面的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体系,采取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成立专门的综合监管机构,负责全国个人信息保护监管领导和综合监管工作,并由各行业的主管与监管部门负责行业监管,形成梯度化。对个人信息保护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化安排。制定各行业、各系统的个人信息保护细化标准,明确各行各业对个人信息采集、处理、使用、传播、存储、销毁全流程保护的具体要求;二是在行政监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行业自律实现行政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确定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是行业协会),由监管部门引导行业自律组织构建自律体系,包括:自律公约、从业者行为准则、个人信息保护行业自律标准与规范等。分行业建设个人信息集中存储与管控系统,成员单位统一从该系统采集所需个人信息,实现采集源的安全控制。行业自律组织要积极引导成员单位引进和开发个人信息保护技术,推广行业最佳实践,实施个人信息保护资质认证,建立行业成员单位工会参与的监督机制,强化群众监督效力;此外,还需构建行业个人信息守法诚信奖励及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保护个人信息演变为自觉行为。
廖仁斌还表示,加快信息保护安全技术创新研究和推广应用,打造全方位技术保障体系技术手段,是个人信息安全最直接的保护方式,由于针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与应用都是在互联网进行,对其信息安全的防护就必须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密码安全、应用安全、终端安全、位置安全、云存储安全、安全意识等多层面加强技术提升与漏洞防范。(记者 侯云龙)(来源:经济参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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